消息,近日,四川方思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因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三条和《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被泸州市江阳区卫生健康局罚款56000元。
据公告内容,依法查明四川方思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存在1、在2024年2月1日、2月2日在泸州市江阳区华景路16号附202,204号(江阳方思医疗美容诊所)使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的宋乘乘为郑乘乘注射瘦脸针、溶脂针,共收取相关费用4500元;2、未按规定填写潘乘等多人病历资料的行为。
四川方思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构成了违规行为。由泸州市江阳区卫生健康局依法进行罚款56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