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谱的股票配资平台 东方中科股东因未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被责令改正
发布日期:2024-07-31 07:54    点击次数: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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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月13日盘后公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向万里锦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刘达、杭州明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等多名股东发出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要求其改正未履行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

根据公告内容,东方中科在2021年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收购了北京万里红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万里红)78.33%的股权。作为业绩承诺补偿主体,这些股东与东方中科签订了《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对万里红2020年至2023年度的净利润作出了承诺,并约定在业绩未能实现时对东方中科进行补偿。然而,万里红在2022年未能达到承诺的业绩,导致相关股东至今未履行补偿义务。

北京证监局依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上述股东采取了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其行为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北京证监局要求股东们积极采取措施履行承诺,并在收到决定书后30日内向监管局提交书面报告。同时,股东们有权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复议与诉讼期间,监督管理措施不会停止执行。

东方中科在公告中表示,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已经采取了提起仲裁的措施向相关方追讨业绩承诺补偿款,并将密切关注此事进展,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呼吁广大投资者保持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文章来源:读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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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原创】AI财讯|东方中科股东因未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被责令改正靠谱的股票配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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